贵州省机动车购买合同( 二 )


2、如实向甲方陈述保证真实性,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保证真实性,对隐瞒车辆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3、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4、因乙方原因致使成交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接受甲方退车要求,解除合同、全数退还车款,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因出售车辆的所有权或委托权问题,造成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
第八条变更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但责任方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 。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
第十条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其他方式:
第十一条几项具体约定
1、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公安、交通等部门有关的车辆管理规定,并遵守(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规定,因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双方共同违反有关规定,则损失共同承担;
2、乙方收取甲方全部购车款后,按规定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4、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条款:
附件一
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请将(新、旧)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或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附件二
乙方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件
请将乙方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附件三
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贵州省机动车购买合同】1、机动车行驶证
2、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
3、养路费缴会凭证
4、车辆年检证明
5、税讫证明
6、其它材料: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年月日年月日

贵州省机动车购买合同


黔 XX-0
1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使用说明
1、此合同文本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新、旧)机动车买卖交易 。
2、卖方(乙方)对其出售的(新、旧)机动车应具有所有权;或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新、旧)机动车经营资格,且具有(新、旧)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才能与买方(甲方)签订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