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机动车购买合同( 三 )


3、签订此合同应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和持一分,办理车辆过户或转籍手续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
4、本合同应使用钢笔填写 。
5、本合同不得翻印 。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证照种类:
号码:
电话: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证照种类:
号码:
电话: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新、旧)机动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有权出售属于自己的(新、旧)机动车,(或乙方受的委托),有权出售车牌号码为:的(新、旧)机动车(见附件一:《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
第二条 (新、旧)机动车状况
车牌号码 出厂日期 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 有效期从 至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 。
车辆瑕疵状况:
第三条 价款
(新、旧)机动车价格(不含税费):
金额大写:
(新、旧)机动车交易中所发生的税由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双方各负一半( );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双方各负责一半( ) 。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1、付款方式(支票、现金):
2、付款时间:
第五条 验收时间、验收方式及交换时间、手续
1、验收时间:
2、验收方式:双方约定车辆由甲、乙双方当面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
3、交接时间、交接手续: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辆交接,乙方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向甲方移交与车辆相关的各种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乙方当面验收车辆,审验乙方提供的卖车相关文件和手续:
2、持本人(或本单位)有效证件,按规定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交易过户或转籍手续;
3、车辆交接后在办理过户期间,车辆使用中发生的任何总问题,由使用者自行负责;
4、不得采取胁迫、欺诈、提供虚假文件或虚假证明等手段进行交易 。
5、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在的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2、如实向甲方陈述保证真实性,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保证真实性,对隐瞒车辆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