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承包合同(13)


1、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乙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
十一、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
十二、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十三、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
甲方
乙方xx市xxx乡xx村xx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荒山承包合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