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购买合同( 四 )


2、如乙方有下列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形式,则甲方可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任一形式同时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全部未偿还款必须在本合同解除起【3】日内一次付清,同时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解除【3】日内,另向甲方支付未偿还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如乙方延迟未支付偿还款和违约金,每延迟一日,甲方有权加收应付款(未偿还款项加违约金之和的【1%】作为滞纳金),甲方已收取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首付、前期月公告、滞纳金等)不在退回 。
(1)在悉数还清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之前,擅自将手机转让、转售、转
租、质押或为其他有损甲方所有权的处分行为 。
(2)累计拖欠甲方款项、服务费及滞纳金(如有)达10日或以上; (3)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事项 。
1、如乙方有逾期还款行为,在追债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往返路费、餐费、电话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
2、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合法合规且全面、不存在虚假、遗漏或重大错误 。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错误信息,将视为合同欺诈 。乙方全部未偿还款必须在本合同解除起【3】日内一次付清,同时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解除【3】日内,另向甲方支付未偿还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
3、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将乙方个人信息及其信用信息向征信机关披露,并有权在网上公布相关信息 。
4、合同变更和解除
除非本合同有另外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对本合同或其内容任何的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双方事先达成书面协议方可作实 。
5、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异议,应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手印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乙方确定,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款项已作出必要说明,乙方鉴定合同即已确定合同中的所有款项并无异议 。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定进行补充,如无书面补充协议,可由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
甲方:
乙方:
电话
身份证:
学校:
宿舍:
家庭地址:
手机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手机总价款(含相关税费)为人民币
元 。
(大写





分)
乙方应依照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款项:
(1)预付首付款
元 。
(2)总价扣除首付的余款,合计人民币
元,分期支付每期
元(月供) 。
(3)月供支付期为合同签署日次日起,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