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教育好还是城奕教育好?教育专家怎么说培训机构10大问题( 二 )


建议:继续加强监管
祁占勇认为,该问题暴露的仍是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问题,根源仍是多部门多头监管造成监管漏洞。“只有继续加强监管才能使这类机构无处藏身。”
问题五:
证件经营内容与实际不符
上次走访时,位列“黑名单”关门的盛世教育(北大街青年路东口诚礼商务5楼),本次走访时已办齐证件,但其办学许可证的办学内容为“英语、艺术、学法指导训练、思维拓展训练、公关礼仪、创业培训”。采访人员走访时,其培训内容却是对小学生的课外辅导。
建议:培训班次、内容、招生对象等都应备案并公示
祁占勇认为,教育培训机构“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普遍存在。建议培训机构将其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针对部分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以“超纲教学”、“强化应试”为卖点,甚至将校外培训结果与学生入学挂钩的,应坚决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问题六:
招牌、广告撤掉、更新不及时
走访中,采访人员发现有部分教育机构虽已关停,但其设置的广告牌还依旧“坚挺”。比如,梁家牌楼28号如意大厦7层的凤凰火教育、唐人街小区C座1号楼9楼的华夏教育以及在凤城八路白桦林间小区旁林间集市5楼“伍迪文化艺术学习中心”等。上次走访时,上述3家机构都已关停或无法找到,但至今其招牌依旧高挂。
另外,像“吉乐康教育(华著中城校区)”,工作人员称已变为“托管班”,但悬挂在外的招牌上仍写着“艺术、体育、科教”。
建议:加强对培训机构全方位督查
各类机构招牌、广告更新不及时,反映的是政府监管不及时、不到位,可能做到了重点整治,但未做到全面督查。“但说到底,这正是相关职能部门懒政怠政的体现。”祁占勇说。
问题七:
多部门联合监管 成了都不管?
2018年7月,市教育局公布“黑机构”名单时,采用“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的说法。
《暂行办法》中“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的定义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综合行政审批机构许可,在民政部门或工商部门(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另外该办法还规定,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分别负责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登记工作。但同时文体、物价、税务、消防等多个部门都涉及对该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多部门联合监管,如果没有使其协同管理的明确流程,很难实施有效监管。
走访中,就有家长提到“曾因所报的美术班不退费向辖区内的教育部门投诉”,但工作人员回复,“先看该机构相关资质由哪个部门审批,再向该部门投诉”。
建议: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部门工作沟通机制、部门工作互助机制和部门工作督查机制等方式,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与合作互助,形成联动机制,综合执法。
问题八:
相关要求太严格
剥夺小机构合法经营可能性?
走访中,部分已去掉所有标识、仅靠家长口碑宣传继续营业的“黑培训班”颇受家长青睐。
比如,理想美术、明星英语、学达教育、优然教育等4家上课地点隐蔽的培训机构,尽管无法确定其是否有办学资质,但在家长中口碑甚好。
2018年8月,西安市教育局、工商局、民政局联合发布《西安市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指导标准”),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规范。
比如,规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半地下室”、“法人注册地实际使用的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其依法设立的教学点实际使用的办学场所面积执行此标准。其中,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的2/3,且同一培训时段内学生平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等。这些“硬指标”让不少刚起步、规模不大的教育培训机构无法规范注册。
走访中,一些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甚至多名家长都认为上述规定过于“严苛”。有家长说:“只要能提高孩子成绩或培养兴趣,场地大小、老师多少我不介意。如果所有机构都按照上述规定,费用肯定也要上涨,最终买单的还是家长啊。”
建议:分设大、中、小三级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硬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