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教育好还是城奕教育好?教育专家怎么说培训机构10大问题( 三 )


祁占勇认为,规范治理的目的在于促进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合规合法,而非短时间内的一网打尽。“指导标准”虽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相关硬件内容进行规范,实则确有些过于“苛刻”。
建议在标准制定中应设立大、中、小三层级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硬件标准,且应对现有西安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数量、现状等实地调研后制定规范。
问题九:
缺少对教师、教学水平等具体评价体系
“暂行管理办法”和“指导标准”中对办学许可证、办学场所、办学申请人的规定详细且具体。但对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教师、教学质量水平等仅有“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基于相应的课程标准制定科学的教学(培训)评价办法”、“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年度检查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管办评分离,建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第三方质量认证和评估制度”等较为宏观或概念说法。
走访中,也有家长对如何判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水平感到困惑。有家长说,培训机构大都分为推销人员和教学人员,前者都能说会道,且把名师、升学率等在“暂行管理办法”中严禁的挂在嘴边,而真正的教学人员只有报了班后才能真正接触到,但如何科学判断其辅导水平,家长感觉很茫然。
建议:构建科学的校外教育机构教师评价体系,打通评价壁垒
2016年10月17日,中国教育学会正式向社会发布《辅导机构教师(中小学)专业标准(试行)》和《辅导机构教师(中小学)专业水平评价标准(试行)》,并依据标准逐步建立初级、中级、高级辅导机构教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于同年12月启动首期辅导机构高级教师专业水平等级认证。这种以行业协会牵头制定的评价标准虽然有专业性但缺乏实质的监管,若各级政府、教育管理部门能够联合行业协会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起一套规范的评价标准,势必对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评价体系、教学评价体系的构建有促进作用,对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建立专业发展通道,促进教育培训机构教师专业成长与发展,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职业成就感均有好处。
问题十:
多数机构都有年课
甚至更长周期续费的选项
尽管在“暂行管理办法”中,有“按照学时收取培训费用的,预收费用每科目最多不得超过40个学时(每学时按不超过60分钟计算);按照培训周期收取费用的,预收费用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的规定,但走访中,多数培训机构都提供年课甚至周期更长的续费选项,并以续费时间越长,单价越低为“卖点”。
建议:应予以警告甚至取缔
目前,物价部门仅对国家行政机关的培训行为进行价格监管,对社会力量办学的收费主要是依靠市场调节,从而产生乱收费的现况,以吸引家长的眼球。因此,多数民办培训机构提供的年课甚至更长时间的续费选项都不符合现行规章制度的规定,应当坚决予以抵制。不少培训机构都被曝出因经营不善关闭,携预缴学费跑路问题。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存在的话,应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可以给予取缔。 华商报采访人员 石铮
评论
治理切忌“一阵风”
杨鹏
官方去年7月初公布了一份共计734家民办培训机构的“黑名单”,这个名单是否“疏而不漏”暂且不论,华商报采访人员随后走访了其中的61家却发现,距通报发布仅一个多月,名单内25家培训机构或悄然开张,或“改头换面”继续营业。面对“顶风而上”,西安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要求“各区县对已经叫停的机构进行再摸排,全力防止出现反复”。
然而,华商报采访人员近期再访上述机构,发现问题依然存在:有些机构或“无证”或“未悬挂资质”。我们不知道如果将走访范围不仅限于已有“顶风而上”前科者,又会得到什么样的结论?
生活经验告诉我们,过往各种整治里,从来都不乏抱有侥幸的各种“顶风而上”,之所以如此,更多是因为有“一阵风”式整治。遗憾的是,民办培训机构“黑名单”已经7个多月未更新,而在“全力防止出现反复”声中,“顶风而上”依然大有人在。此间显现出的算不算是“一阵风”式治理的苗头或者迹象呢?
校外培训机构本应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者”,但因部分存在安全隐患、证照不全、超前培训、超标培训等突出问题,又让不少家长“既爱又恨”。所以,家长既欢迎对于民办培训机构的规范化治理,但同时又担心越治理越乱,就如奥数曾一度越治理越猖獗般。老实说,不少学生家长面对此轮民办培训机构治理还在观望,可以想象,“一阵风”式治理只会加重这种观望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