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八 )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将自有(币种)_______资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整一次存入专户 。甲方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存款总额 。
第三条委托贷款的对象、项目、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计划,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通知单》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经审查与本合同约定的各条款一致,应按《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委托贷款 。
第五条乙方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将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甲方留存 。
第六条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托贷款基金;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七条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
第八条借款人不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必要制裁 。
第九条乙方对甲方委托贷款基金专户的余额按月息________计付利息,每支付一次 。委托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________结息 。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________日内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帐户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甲方要求调整利率,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乙方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利率调整手续 。
乙方发放委托贷款,按贷款余额的月________向________收取手续费 。手续费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________个营业日内,应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帐户 。
第十一条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
第十二条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 。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委托贷款基金专户,或超出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委托贷款,或者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的,乙方可拒绝发放委托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