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牌加工合同( 三 )


无论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仍有义务按成本价向甲方提供足够的零配件以供甲方进行售后服务 。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
十一、其他约定
未经己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图纸、资料、检验标准及合同内容、价格等商业机密以任何形式出示或借用、转让、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已经与乙方订立采购产品合同或服务这一情况进行广告宣传或公之于众,也不多在广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户的名称 。
甲方确保“星派”贴牌商标的独占性与无争议性,如贴牌商标出现了争议时,该争议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为总合同,每批订单执行以双方确定的《采购计划单》为准,《采购计划单》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十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以合同签订日起计算);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意见则自动续约一年 。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食品贴牌生产协议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火锅牛油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商标受理书(注册证);
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6、乙方应提供产品爆炸图和结构明细、零配件明细表、主板原理图、控制面板原理图、关键元器件规格书等以及他相关的检证证书与检验检测报告 。
二、协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牌火锅牛油系列产品,采用乙方的厂名、厂址 。甲方的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
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渝兴欧火锅牛油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授权生产的贴牌产品 。
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乙方按销售所得的10倍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