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生产承诺书( 二 )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发给其他单位的,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
6、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
7、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
8、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
(二)安全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
2、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
4、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组织实施 。
6、建设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
7、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做好现场防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