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生产承诺书( 三 )


8、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 。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 。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
9、对因建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
10、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
11、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
12、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
13、采购、租赁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
14、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验收合格后使用 。
15、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任职 。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
16、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
三、监理单位:
(一)质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
2、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
3、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
4、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前,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监理工程师将严格进行进场验收,不合格的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
5、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检验等到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