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门面房屋租赁合同( 二 )


【个人门面房屋租赁合同】3.乙方租赁期间 , 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 。甲方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 , 应提前 七 日通知乙方 。检查养护时 , 乙方应予配合 。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 , 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 , 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 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 。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 , 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
八、续租
租赁期满 , 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 , 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 , 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 半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 , 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 , 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
九、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 十五 日内应返还该房屋 , 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 , 每逾期一日 , 乙方应按 七十七 元/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 , 应经甲方验收认可 , 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 , 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出租人签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家庭住址:
乙方: (承租人签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 甲、乙双方在自愿 , 平等 , 互利的基础上 , 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 , 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
一、租赁门面描述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 门面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
二、租赁门面用途 :乙方租赁门面作为商业门面使用.(不得用于
等脏污严重的行业) ;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 , 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为 元每年(大写: 圆整) 。押金为: 元(大写: 圆整);租金按年以现金支付 , 下一年度租金应提前一个月支付 。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房屋设施、水电费押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整) , 待租赁期满且结清费用后 , 甲方应于当日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