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承诺书( 四 )


8、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关于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报告后,应当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
9、接到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停工整改的报告后,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及时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
10、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
11、依法依规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
12、根据本承诺事项制定具体的承诺落实标准 。
二、施工单位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
2、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2-
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
4、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组织实施 。
6、建设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
7、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做好现场防护 。
8、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 。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 。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
9、对因建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