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房屋租赁合同( 二 )


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
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设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 。
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 份,送单位备案 。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安徽省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
第三条 租金支付期限与方式
出租房屋月租金 元,租期租金总额 元 。承租方将租金以 方式,于 付清给出租方 。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 。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 。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止施工 。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 。
第六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 。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
3、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
4、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洁 。承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 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仅 。
第七条 合同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