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服务承诺书( 三 )


一、服务内容
1、业务接待; 6、管道维修;
2、勘察设计; 7、计划停水;
3、安装施工; 8、计划用水
4、供水压力; 9、水表拆换;
5、供水水质; 10、查表收费 。
二、服务标准、程序和时限
1、用户申请安装自来水、接待人员应挂牌服务,热情待客文明礼貌 。对符合给水规定、各种手续齐全的用户申请,应立即登记后在2个工作日内转交勘察,设计部门审核 。
2、勘察、设计部门接到用户申请登记表及有关手续后,根据申请给水管道工程项目大小(一户一表改造工程除外),在国家规定的设计工日定额时限内完成勘察和工程设计 。
3、接到完整的申请安装、设计资料及手续后(一户一表改造工程除外),在国家规定的施工工日定额时限内完成工程施工 。要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完毕应做到料净、场地清 。若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户说明 。
4、保证安全不间断地供水,供水管网压力(≥0 。14mpa)合格率达到97%以上 。
5、供水水质检测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规范采水化验 。管网水质综合合格率达98 。8%以上 。若发现管网水质问题,要在24小时内采样化验,3个工作日内向用户答复 。
6、维护和管理好供水管道和设施 。发现或接到报漏,抢修人员应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 。具备条件的,小修不超过24小时,大修应连续抢修 。维修及时率达98%以上 。
7、计划停水24小时内通知,大面积停水应通过电台、电视台或报社告知用户 。
8、按政府有关规定,规范地向用户下达用水定额指标 。用户反映的供水指标等问题,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
9、用户反映的故障表,在检查确认后7日内予以拆换 。如需更改表位,在交齐工料费且已办妥有关手续后7日内予以更换 。
10、严格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和标准向用户收取各项费用 。抄表到位率应达到99%以上,抄表准确率应达到97%以上,杜绝无故估抄现象 。
三、投诉与监察
本公司的上述承诺会得到有效的监督,如果您对我司的某些工作不满意,可先到本公司下列责任部门进行投诉 。
1、关于管道维修、计划停水、水表拆换的问题,可向我司客户服务热线投诉 。
地址:
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
2、关于业务接待、勘察设计、查表收费、安装施工、供水水质、计划用水、供水压力的问题,可向总公司客户服务科投诉 。
地址:东街104号
投诉电话、传真:
以上投诉会在3个工作日内得到答复,8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若没有及时答复,每拖延1日,扣罚责任人10元人民币作为对投诉者的补偿;若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我们将向您作出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