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转让协议书( 三 )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需要甲方出面办理或处理有关事宜的甲方必须出面处理解决(包括出具或办理相关文件资料、证明材料等) , 乙方必须在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款柒万伍仟元给甲方 。
2、甲方需确保所转让的林地、道路、水、电等的产权清晰、四至明确没有权属纠纷 , 甲方还需办理完善、县、乡镇、村委会、村组到村民的签认会议文件等相关手续 , 否则发生一切纠纷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
3、乙方在转让期内依法享有该林地的使用权、经营管理权;在转让期内该林地内所产生的一切权益归乙方所有(若国家或企业单位征用、占用的土地赔偿费属甲方的份额部分及土地上的附属设施和林果等所有的.补偿、赔偿费都由乙方所得) , 如果需要以甲方或者村组名义赔付的 , 由甲方出面办理代领给乙方享有 。转让期内乙方有权自主经营使用或转租、转让经营 , 并享有继承权 。
4、乙方享有林地内及周边道路、水利、电力等资源的使用权不承担前期任何费用 , 需要另外接水、接电、修路的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 甲方负责协调占地、接点等相关工作 。
5、甲方应告知村民不得在乙方转让的林地内任意开挖、种、殖、砍伐树木或破坏堵塞道路、破坏水电设施等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 。如有发生 , 甲方需出面制止协调解决 。
6、本林地的林类为经济林 , 在办理林类变更、林权证转让过户、流转等所产生的各种税费由甲方承担 。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履行上述所立条款 , 若一方违约 , 除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 , 还必须给守约方支付总转让金额的20%的违约金 ,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六、其他
1、以上所有条款及后附文件资料复印件为协议的组成部分;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伍份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村委会执一份 , 村小组执一份 , 公证机关存档一份;
4、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协议书


出让方(简称甲方):受让方(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普洱市林业局有关集体林、自留山有偿转让的相关政策 , 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 , 共同协商 , 特制定本合同书 。
一、转让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