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料购销合同( 二 )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
2、其他: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
十二、合同签定:
l、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如需工商局鉴证的,签定后生效 。
2、本合同签约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砂石料分中心备案一份,如鉴证、则鉴证机关二份 。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购买下表所列物资(材料),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遵守 。
一、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和质量标准 。
注:乙方所供河沙、河石为固定价格(如上表),单价已包括了材料费、运输费(不含税),实际结算数量以(经甲方验收人员验收合格)甲方验收人员在收货单签字的实际数量为准 。
二、 物质材料交货期限及进度
交货期限:自甲方施工单位施工起至甲方单位俊工止 。
交货进度:在无自然灾害,无政治问题的情况下,乙方交货进度必须赶上甲方单位的施工进度(否则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
三、 验收和计量方法
1. 乙方把材料运到甲方指定的料场后由甲方负责,且甲方要派指定人员和乙主人员共同量方计量(如乙方所运材料的过程中少方量问题,甲方可当场扣除方量),包括之前车数都以此为结算依据 。
2.验收合格,由甲方收料人员开据有效的结算联收料单(一车一单),给乙方作为结算凭据 。
四、 结算与付款方式:
【砂石料购销合同】1. 甲乙双方应每月对帐(对票)一次 。
2. 本项目沙石料总计两百万,预付二十万,余款再分两次付款,第一次支付材料款为整栋房主体封顶付总已购买材料款的50%,扣除已付款项;第二次为整栋楼房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一次付清 。
五、 其它事项:
1. 在双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中途不供应材料,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甲方有权不付材料款并追加相应法律责任 。
2. 在乙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更换供应商,甲方必须一次性付清乙方所供材料款的全部材料款 。
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合同自动失效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执行本合同有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