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区中小学招生指南如何写?( 三 )


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按“人户一致”原则安排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对口地段小学 。具有广州市户籍“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 , 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 , 可以实际居住地为主 , 接受其报名 , 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为其统筹安排学位 , 具体细则由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制定 。
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 ,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8月27日至8月28日按规定递交补报名申请并提交报名资料 , 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可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
(六)公办初中报名及学位安排
公办初中由小学毕业学校统一报名或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教学指导中心报名 。5月15日前各小学要做好小学毕业生资料的初审并交镇街教学指导中心 , 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会同初中学校于6月10日前做好拟录取学生的资料审核 , 确定录取名单 , 并将符合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6月24日公办初中学校招生 , 当天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 7月11日初中新生注册 。
具有增城区户籍且在户籍地段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 由就读公办小学统一报名 , 由户籍所在地教学指导中心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入读公办初中 。
具有增城区户籍在户籍地段外学校或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的学生 , 要求到户籍地段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 , 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5月7日向户籍所在地教学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 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的户口簿、有效居住地证明(是指要求入学镇街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协议、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经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加盖现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生基本情况表”(由就读学校登录“学籍管理系统”打印) , 经户籍所在地教学指导中心审核 , 对符合条件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者 , 可按该镇街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的办法安排升学 。
具有广州市其它10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 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 , 需要继续在我区升学的 , 须提供户口簿、有效居住地证明(指要求入学镇街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经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中心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等 , 可由就读公办小学统一报名 , 经入学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审核符合申请条件后 , 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 , 由镇街招生领导小组按本镇街入学办法统筹安排学位 。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 按户籍所在地升学办法升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