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区中小学招生指南如何写?( 六 )


【广州增城区中小学招生指南如何写?】(三)积极妥善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要把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范畴 , 统一规划 , 统一管理 , 保障来穗人员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对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 可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确需在增城区就读的 , 根据《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增府办规〔2019〕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请 。
(四)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要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 , 要积极做好福利机构供养的孤残儿童入学工作 , 努力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 。因身体状况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适龄儿童 , 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镇街教学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 并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时 , 应即入学 。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要做好统筹规划 , 组织有关人员切实做好生源的调查摸底工作 , 核实本地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人数和小学毕业生升学人数 , 在摸查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当年镇街内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 报区政府审定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后正式下达 , 并向社会公布 。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 , 应由区政府批准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无效 , 对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新生区教育局不予办理学籍 。
(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特殊个案入学工作 。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应妥善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因特殊情况 , 本镇街内无法解决的 , 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应主动与增城区教育局有关科室协商解决;对于一些跨行政区域难以界定的个案 , 相关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可提出解决建议 , 报区教育局裁决 。
(三)落实学生编班和学籍管理工作 。当年招生工作结束后 , 学校应按随机编班原则做好学生编班工作 , 并在校内公示栏公示编班结果 。学校须于当年9月15日前做好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工作 。
六、违规招生行为及其处理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基教函〔2020〕70)、《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穗教规字〔2018〕3号)等文件要求规范招生行为 , 不得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选拔招生 , 不得增加学生的负担 。严禁学校或学校借助机构等对报读的学生、家长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评和调研 , 不得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