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程合同( 二 )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 。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方法规定的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 偿付乙方赔偿金 。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
乙方应文明施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
第十条 附则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建筑设施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记要以及资料图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甲方指定 为工地代表;乙方指定 为工地代表 。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
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___XXXX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新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甲方凯悦广场项目红线内之保安工作交由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负责,为明确双方在工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及岗位配置
1、服务内容:凯悦广场项目提供24小时安全保障服务,其中包括:
(1)负责外来人员出入甲方管理区域时的询问、登记事务,任何材料没有甲方负责人的签字任何人员不得带出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此种问题发生,除赔偿相应的损失外,将扣除本月安保费的20%作为惩罚,甲方保留上诉索赔的权利 。
(2)负责维护甲方内部的正常办公及施工秩序;
(3)负责协助甲方处理突发事件;
(4)负责预防甲方管理区域内水、电、火等灾害及破坏性事故的发生; (5)负责保护甲方资产及员工的安全;
(6)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工地不出现敲诈勒索或强买强卖行为发生;
(7)遇有重大团伙进入工地,实施打、砸、抢行为,乙方必须及时出面制止解决,并确保甲方工作人员不受外来不法之徒的伤害 。
(8)乙方除在甲方工地派长驻人员三名,负责工地现场治安问题外,还应负责项目周边的治安协调工作,确保甲方工地能够正常有序的工 。避免社会闲杂人等在甲方工地滋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