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大型工程合同( 三 )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2、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甲方:
乙方:

通用大型工程合同


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范围:验槽合格后,以甲方、乙方、监理、造价咨询公司四方实际测量所得工程量(基坑实体积)为准,具体确定方法施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
第二条 工作内容
2.1 零星工程:甲方项目场内开掘道口,协助现场施工、临时设施搭建、场地回填土、回填种植土等的使用挖掘、运土机械作业的项目 。
2.2 工程基坑的土石方开挖、外运,土石方回填 。
2.3 积极配合甲方现场的各期施工工作,包括乙方份外工作,比如临时挖、移、吊、平整,意外应急和护坡抢险等 。
2.4 施工过程要减少对周围环境道路的影响,从车上掉下来的土方造成的路面污染由乙方处理,由于工地泥泞原因造成的路面污染由甲方处理 。
第三条 合同工期
3.1 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2011年日起至2011 年_月日,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下达开工令明确 。
3.2 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暂定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
第四条 工程质量
4.1 乙方根据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或者甲方指定人员,指定的范围、尺寸、标高、层段、工期时间等要求,组织足够的机械人员施工 。
4.2 施工层面的标高,开挖、预留土体平整度,阶梯度等要满足该项目施工总包单位、专业降水、护坡单位等相关单位的施工要求,适当安排抢工、缓工、暂停工等施工节奏 。乙方不得按自己意愿随意施工,否则乙方除须在要求的时间内进行返工,赔偿由此给工程 1
有关方造成的损失外,还要向甲方支付涉及工程总价的30%的违约金 。
4.3 回填土、回填种植土的土质、颗粒度、纯度含水率等应符合甲方和具体施工单位要求,不合格的土方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运出,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
第五条 工程价格及支付方式
5.1一期工程基坑土石方挖运综合单价(开挖和外运)为 ___元/立方(实方);一期工程基坑土石方挖运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大写:)(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