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劳动合同( 五 )


(六)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
十一、解除与仲裁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可以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仲裁时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十二、其他事项
(一)甲方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甲方经民主程序制定的,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应予以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二)乙方应当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
(三)因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应当及时将出现的不可抗力因素告知对方,履行告知义务后,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
(四)本合同期限内,因乙方应征入伍或上学深造等原因但仍需保持劳动关系的,经双方协商并订立书面协议,可以变更-,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本合同条款 。
(五)合同期限内,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以依法订立有关协议,约定服务期,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乙方属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依法订立有关协议,约定竟业限制条款,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六)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关系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原则下另行协商,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者协议,该补充合同或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十三、本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及乙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
2、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应妥善保管 。
3、甲方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少保存二年备查 。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