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版提供服务合同( 五 )


3、乙方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4、乙方对甲方有欺诈隐瞒行为的 。
(二)属下列情况之一的 , 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 符合除名处理规定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 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 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 经过培训或者重新调整工作岗位 ,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乙方不服从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 , 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部门之间的调动;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 经甲方与乙方协商 , 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8、全年度绩效考核成绩有四次C级以下(包括C级)或有两次D级者 , 则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 不续签的;
2、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
(四)解除劳动合同规定:
1、试用期内 , 生产员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 普通管理类、技术类员工需提前3日通知对方 , 高级管理类、研发类员工需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对方;
2、试用期满后 , 至少需提前30日提交书面申请 , 并保证完成交接任务 , 方
可解除劳动合同 。(特殊岗位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需双方协商延长交接时间)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除外);
2、不能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的;
3、不能为员工的休息、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有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言行的;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 未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的 。
(三)乙方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 对甲方造成损失的 , 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的赔偿金 , 包括: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 如签订《培训协议》按《培训协议》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乙方违反《保密保证书》中约定的保密事项 , 对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