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承包合同(14)


3、提供施工作业指导书、下料图等 。并进行施工全过程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指导和控制 。
4、与乙方施工代表共同编制并审定施工进度计划,检查督促其每天工作量按计划完成 。
5、及时协调好对内对外等各方面的关系 。
第九条:乙方责任
1、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要在现场,负责进度和质量的落实,并接受项目部的督促和检查 。承包人外出必須书面明确代管人并征得项目经理同意 。
2、 负责现场动火点作业的监护(监护人需统一经过石化厂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现场每天确认有动火作业票、用电票,并要求做好一切防火措施,管廊附近的各种井口、下水道口、必须用石棉布封盖好,电缆用彩板瓦遮盖完毕,并做好管线焊接接火盆挂设后,才允许焊接动火、用电作业,否则一律不得开工 。没有占道票,严禁占道施工,根据施工需要,确实须占道施工,需提前至少1天向甲方申请占道或占半道施工,甲方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再向厂内申请占道,并办理好占道票后,方可占道施工 。
3、根据甲方总进度要求,编制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计划及施工进度表 。4、配合项目部主管工程师提出现场材料、管件的供应计划 。
5、合同签定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组织人员进场,并接受石化厂进埸前和上岗前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取得进场证后,方可进场施工;并随时接受石化厂内的检查管理,乙方必须抓好和确保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
6、进场前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所有参加施工人员的名单、工种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提供主要施工使用机具详细资料,经甲方审批后方可进场 。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电工、起重工等还须向项目经理提交相应的有效上岗资格证书,并复印给甲方备案报审 。以上备案的
证书与现场本人必须相符,弄虚作假的,乙方同意承担全部不利后果 。
7、自觉遵守当地主管部门、业主、甲方工地的有关规定 。
8、因乙方不履行以上第1-7条条款造成的损失或不利的后果,除按规定责令限期及时纠正外,项目经理有权扣罚乙方100-1000元罚款 。
第十条:施工纪律和规定
1、承包队必须服从工地项目部的统一指挥 。与项目部负责人及其他班组团结协作,紧密奋战,绝不容许任何不服从项目部统一指挥、检查、监督的行为,更不容许越过项目部直接与甲方,如有发现,即作违约处理,并进行罚款 。
2、承包队进入工地现场,必须遵守公司纪律,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文件等的要求进行施工 。如不能按进度及质量要求施工的经整改后无明显改进者,或不服项目部管理和安排经警告后无明显改进者,现场经理提出更换队伍的,乙方同意无条件撤场,并承担违约责任 。对不服项目部管理的工人,现场经理有权勒令其离开工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