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劳动合同样本( 三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 医疗期满后 , 不能从事原工作 , 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 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 确需裁减人员的;
5.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 双方不能就岗位调整达成一致意见的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 , 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应征人伍的;
5.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五)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 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乙方因履行国家法定义务 , 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
5.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 , 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 , 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赔偿经济损失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 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
2.由于甲方制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无效的;
3.甲方未给乙方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
4.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 给甲方经济损失的 ,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 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 应当按照损失的程度 , 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 , 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二)支付违约金
1.双方可以在对等、合理、合法的基础上约定违约金;
2.支付违约金仅以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条件 , 而不论是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