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子买卖合同

购 销 合 同
买方:
签约地址:
卖方:签约时间:
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 卖方同意出卖、买方愿意受买下列标的物,并遵守下列各项条款:
一、标的物详情(以下包括:货物品名、货号、鞋材质约定、码段、数量、单价、金额及交货期;标的物具体信
息含配码、材料标准等详见附件《货品订单》):
二、合同签订后,除买方根据市场情况,紧急书面通知卖方(并经卖方同意)减少或取消订货的外(所减少或
取消部分订货货款按本合同议定价在总货款中扣除),买卖双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 。
三、包装:严格按照买方要求操作 。货物送至买方指定点后,经买方检验,如发现包装过紧导致鞋子变形,影
响销售,因包装过松、浪费体积所产生的一切额外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
四、质量要求:根据买方确认样品为准,其它技术标准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或质量保证期:卖方按国家质量
标准进行生产, 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规,经双方质量检验证实产品本身确实有较大质量问题,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进行必要的协商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
五、交货地点:在某个地点,货物验货通过后,买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直接给卖方付款,卖方负责货物装箱工作 。
六、交货日期:本合同和《货品订单》所提及的交货期为2014年4月5日在交货地点交货 。
七、验收标准:买方按确认样及相关标准和要求验收所有货物 。相关标准以国际鞋类贸易正常检验标准为准 。
验收方式: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买方有权正式对货物进行检验 。
八、合同(总货款)金额:元整(¥), 货品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处理 。
十、买方交给卖方的附件《订单》、《包装明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执行期间,买卖双方代表签
署的其他同本合同相关的书面、正式的文件(含经双方签字)同样为本合同的有力补充 。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买方:卖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鞋子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
签约地址:
卖方:签约时间:
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卖方同意出卖、买方愿意受买下列标的物,并遵守下列各项条款:
一、标的物详情(以下包括:货物品名、货号、鞋材质约定、码段、数量、单价、金额及交货期;标的物具体信息含配码、材料标准等详见附件同合同编号的《订单》 。
二、生产:按双方确认样要求生产 。大货生产时,如未经买方书面同意确认,卖方大货所用材料同确认样不符,买方有权拒收大货,并保留向卖方索赔最高不超过总预付货款2倍的违约赔偿 。卖方不得在未经买方允许的情况下,将订单外发其它加工厂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