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子买卖合同( 三 )


3、乙方能独立装修,运营(淘宝、拍拍等)网店,能独立策划促销活动;
4、乙方的销售价格不能低于甲方商城销售价格,以及乙方的分销代理客户 。否则取消乙方的代理分销权
甲方,拥有合法的被授权品牌及其在此品牌下的所有具有合法知识产权的商品销售授权;
甲方必须授权乙方在省的代理权,省
第三方代理必须经过乙方来代理分销,保障乙方的利益
第二条甲方的承诺
1、甲方提供乙方最低代销价,保证乙方销售的产品其货源稳定性,及配送的及时性,并确保产品的价格稳定、质量合格、
品质优秀;
2、甲方相关动态会及时以电话、邮件或站内信、即时通讯的方式通知乙方;
3、甲方提供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产品出现售后问题甲方全力处理;
4、甲方在提供数据不能含有水印,代发产品不能在快递单留有甲方的商城地址厂家地址或者联系电话等一些损害乙方代理利益
5、乙方销售量达到件甲方返还%以奖励方式给予乙方
第二条对乙方的管理条例:
1、乙方上传甲方商品数据时,乙方需自行重新设置商品名称,名称中尽量避免写上编号,并及时策划对商品的活动推广 。商品名重新设定商品名称,是为了避免同商品的雷同率,做出自我的风格才是最好的;
2、甲方售后服务专线,甲方设有售后服务平台,所有售后问题均交由甲方处理,乙方需积极有效配合,以达至甲方用心、乙方放心、买家满意的最终目的;
3、乙方应该做到三不:不串货,不乱价,不下架 。不串货:乙方在代销甲方的商品时,其商品不得找其它供货商进货;不乱价,乙方应建立在良性竞争的基础上,不得以低价格恶性竞争,保障乙方的利润;不下架:乙方不得私自下架甲方提供代销的商品,须在3天之前提交申请并通过,方可下架商品及取消代理资格;
4、数据上传:甲方新数据发布,均会以邮件或站内信、即时通讯的方式通知乙方,新数据发布日起,务必一星期内及时上传新数据;务心上传甲方80%的商品 。
5、乙方的货款可以到甲方商城交易付款,支付宝付款以及银行转账付款,当天货款当天结算
第四条协议的终止
1、乙方违反以上协议时,甲方有权取消其代销权利并终止本协议;
2、乙方有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取消其代销权利并终止本协议;《1》未上传数据超过七天;《2》乙方一个月内未卖出一双;《3》严重串货者;《4》未遵守相关制度;
3、甲方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1》甲方提供虚假产品资料、服务等;《2》甲方未能履行和乙方签订协议中的服务承诺;
4、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终止本协议 。
第五条其它事项
1、以上条款乙方必须遵循守则,请慎重考虑,加盟后,甲方所有规定及协议均同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