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监控施工合同( 二 )


产品提供一年免费保修服务;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全部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 。
保质保用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或包换,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即派员到现场维修 。
下列情况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致货物故障损坏; (2)擅自改装货物;
(3)各种人为因素或非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 。
6.3.系统交付使用后以书面形式承诺维修服务,实行终身有偿维护:
在保修期内,设备故障响应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8:00期间6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现场,其余期间为第二工作日到现场进行维修 。
6.3.1.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系统及全部货物进行维修和软件维护、升级,不再向甲方收取费用,但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
6.3.2.保修期内,如果货物故障在检修12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第二个工作日内提供备用货物供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
6.3.3.保修期内,所有设备和软件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
6.3.4.保修期内,乙方应负责设备运行的稳定性 。负责免费更换硬件故障部件 。若乙方承担的软硬件系统在功能上和性能上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及时完善的修改 。6.3.5.乙方应于验收后向使用方提供项目各项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 。
6.4.建立质量跟踪档案,对甲方进行每月一次的定期回访,以保证系统的正常高效运行;
6.5.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
7、付款方式
7.1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结算 。
7.2签定本合同后,施工前即付予乙方工程款元整; 7.3 第二年支付工程款
元整; 7.4 第三年支付
元整
8、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
8.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同另一方 。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工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
9、合同终止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
10、法律诉讼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任选一种) 。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