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料承包合同( 十 )


3、甲方的施工管理人员应与乙方配合,及时提供现场所有变更的原始资料并通知乙方 。
4、车辆的提供: 当需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盖章及现场材料送检时需由甲方提供车辆,若因甲方提供车辆不及时而导致时间的延误,其责任及后果由甲方承担 。
5、如因甲方原材料不合格而导致质监站未出具检验报告以及因甲方某些手续不全造成档案馆验收不合格,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
6、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甲方需负责催促各分包资料的提交,若因分包单位资料提供不及时或未能达到档案馆验收标准而影响档案合格证下发时间,其责任由甲方单位自行承担 。
7、甲方需为乙方提供食宿及相应的办公室、电脑供乙方工作所用,工作期间
甲方需负责对乙方办公室内物品(电脑、打印机及资料)的看管 。
六、乙方责任、义务
1、配合甲方的管理,与监理及内部班组的协调工作 。
2、及时的提供报验资料 。
3、分部节点的验收资料的检查与完善 。
4、保证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合格交由档案馆 。
注:本工程计划工期为个月,如工期延期(延期壹个月以内不计,延期壹个月以上,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甲方额外付给乙方3000 元/月 。
七、本协议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建筑资料承包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