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潢承包合同

XX年家庭装潢装修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西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工程户型:
工程承包,采取下次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工程期限 日(以水电工作结束的第二天起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款和工程预算表: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人民币)
金额大写:
(2)工程预算表应当以《深圳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
(3)工程预算表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作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款的根据 。
第二条 甲方工作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
无偿提供施工过程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必要的条件保障 。
负责在物业部门办理开工手续,支付所有相关费用并交纳物业部门收取的所有押金 。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
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表》,本合同书,以及工程所设计的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负有保密责任 。
第三条 乙方工作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水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载荷,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的保护 。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
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设计的各种标准、规范、设计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便查阅 。
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