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承包合同( 七 )


2、主体工程: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完成 。
3、装饰装修工程: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完成 。
4、工程竣工:至年月日全部竣工 。
按上述规定工期,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承包的千分之五进行处罚,依次累计由乙方承担处罚 。如遇不可抗力或停水停电及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合理进行工期顺延 。
三、人工费的支付与管理
1、每月按工程进度、完成工程量,经甲方项目部计算核实后按当月完成工程量50%报项目部审批支付,(注:遇到建设单位工程款拨付不到位,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时,乙方做到优先垫资;等建设单位拨款到位时,由甲方按约定补拨给乙方)其余人工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除扣留
2、人工费支付的管理:每月乙方必须将当月的实际考勤表、工资表交甲方项目部项目经理处审核,考勤表、工资表必须由工人、承包人、考勤人签字,方可有效,否则不予支付工人工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支付后的工资表签字手续齐全,交甲方项目部存档 。
五、工程质量
1、按照国家质量标准组织施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执行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验收评定标准等 。
2、乙方应严格按设计施工图、及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甲方项目部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凡达不到验收标准,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且按甲方项目部的处理意见处理,若造成返工的,返工造成的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
3、乙方应对工程质量负责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该返工的乙方无条件的返工,返工造成的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
4、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若发生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不合格,有权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
六、安全生产
1、乙方必须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恐高症、精神分裂症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
2、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
3、乙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每日班前安全教育记录工作 。
4、乙方严格要求操作人员按安全规程操作,做到不违章操作,保护好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等保护用品,接受安全员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
5、乙方必须用专业电工进行接电作业,不得非专业人员接电,若私自接电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
6、乙方全权负责施工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加强安全教育,严格管理,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及制度,如果发生由人为因素造成的任何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