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承包合同( 八 )


七、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计划及时向乙方供应施工所需的设备、机具、建筑材料,若不及时提供,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合格,若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使用,强制使用造成工程质量、材料浪费由甲方全权负责 。
3、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给乙方拨付承包人工费 。
4、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施工管理,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有权作出处理决定:施工进度达不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有权进行调整;安全生产违章作业有权作出停工整改决定;文明施工不达标有权作出处罚的决定等 。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依据施工平面布置图和项目部指定的地方堆放设备、材料,乙方不得随意堆放,保证文明施工 。
2、乙方应该规定合理用料,施工所需的各种材料使用时必须办理领料手续,实行定额用料,材料不得浪费,剩余材料妥善保管,合理使用 。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砌筑落架灰及时清理并集中过筛,再次使用 。若发现浪费材料、乱截乱用材料,甲方给予乙方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
3、乙方对施工机械设备、机具应有专人(有证件人员)操作并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因维修、保养不及时造成机械设备损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小型机具、用具要严格管理,不得损失,扣件、U型件所用数量在入库时必须按正常损耗之内入库,非正常损耗由乙方照价赔偿 。
4、乙方负责人工费的支付,每月必须将职工考勤及工资表报甲方项目部审核,审核后双方签字报公司财务,乙方不论付零工及包工工资,必须按程序留份报项目部存档 。
5、乙方必须配合各工种作业,对各作业班组正常预留的管道洞、槽进行修补,听从项目部的统一调配,若不配合或不听从调配所造成损失及违反各种施工规定,由项目部在当日内作出决定,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
6、乙方应派专职技术人员配合甲方项目部的'工作,做到定位、定岗并对施工作业技术、质量、安全全过程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部主管人员汇报,进行协调解决,不得擅自隐蔽 。
7、乙方负责各结构部位混凝土及砂浆试块的取样、留置、养护工作 。乙方留置试块时,必须按照规定留置,若留置的试块在施压时,达不到设计抗压强度标准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注:留置试块时必须报请项目部与监理工程师监督取样留置) 。
8、乙方严格管理自己的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内打架、闹事、赌博、酗酒、偷盗 。若发生此类事件,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者交当地司法部门处理,并相应承担5000----10000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