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境外工作协议书( 七 )


4、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就乙方出国手续等事宜正在办理或已经办理完毕,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沙特PET工程项目部工作的,甲方为乙方出国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另外承担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 。
5、乙方在沙特PET工程项目部履行职务期间,如果乙方因为履行职务之外的行为给项目部或所在国的个人、单位造成不良影响引发纠纷或可能引起纠纷,甲方或项目部为了避免事态扩大、解决纠纷等必要的支出,以及为乙方垫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
六、其它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本着有利于工作的原则协商确定 。
2、乙方应于抵达项目部所在国后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情况,并在两天内到承包商的沙特PET工程项目部办理报到相关手续 。
3、工资薪酬待遇及社会保险待遇等与工程项目部所在国相关规定存在差异或相冲突的,按本协议的约定执行 。
4、工作时间为10小时/天,乙方同意并确认加班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协议约定的薪酬中,甲方不需要另行支付 。
5、乙方待工时,薪酬待遇相应降低 。
6、乙方因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
7、乙方在国外项目部施工中导致伤残、死亡的,按照甲方所在地法律规定和政策办理,根据责任划分,通过甲方委托项目部为其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进行赔偿和补偿,不再另行给予其它经济补偿和赔偿 。乙方的相关赔偿按照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赔付,意外伤害保险赔付额作为国内的工伤待遇计算,高于国内工伤保险待遇的,高出部分由乙方及其亲属享有,低于国内工伤保险待遇的,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 。意外发生时,受害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都有义务防止损失继续扩大,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可以终止履行:
①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乙方涉嫌犯罪或触犯当地民俗,被国外公安机关等部门限制人身自由或被当地民间组织控告或警告的;
③乙方有隐瞒病史、提供虚假信息或证件等欺诈行为的;
④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⑤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9、乙方因私及被遣返回国的机票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
10、乙方抵达沙特PET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前不享受本协议相关的薪酬等待遇 。
11、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住所地劳动仲裁院提请仲裁,对仲裁仍不满意者,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签章):
【赴境外工作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