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版药品供销合同( 六 )


第一条 药品内容
1、甲方提供的药品 , 其名称、型号、数量必须与乙方要求的相一致 。
2、甲方所供药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 并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 。
第二条 供货期限
乙方提出用药计划 , 甲方应在两天之内提供供货价格 , 双方协商确定后 , 甲方须在三天之内供货(对急救特殊药品必须在24小时供货) , 不得拖延 。
第三条 价格与结算方式
1、甲方严格按照国家药品价格的限价供货 , 乙方应按照国家价格法相应规定销售甲方所供药品 。
3、乙方于每月的25—30号之间结清甲方当月所供药品货款 , 当月回款5万≤当月回款<8万时 , 甲方返给乙方回款的1% 。当月回款≥8万时 , 甲方返给乙方回款的2% 。(注:逾期回款不享受该优惠政策)
第四条 验收方法
1、甲方送货时必须做到货单同行 。
第五条 质量与责任
1、双方必须是证明齐全的合法生产经营企业 , 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 , 严格执行GSP、GMP确保药品质量 , 保证全民用药安全、有效 。
2、药品供销过程中 , 严格遵守国家政策及法律相关规定 , 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 遵守社会主义商业道德 , 认真执行医药服务规范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 按未付金额的3%/日计算 。
2、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 , 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不能如期交货 , 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 按货物总金额3 %/日计算 。
4、甲方所交药品品种、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甲方负责调换 , 否则将按不能交货处理 。
第七条 其他
1、纠纷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发生的一切争议 , 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 协商不成时 , 双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
2、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合同 , 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 , 均须书面通知对方 , 经双方协商一致 , 达成书面意见方可变更 。
3、本合同未尽事宜请参照《合同法》 。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生效 , 共一式两份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电话:年 月 日
【正规版药品供销合同】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