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房屋租赁合同( 五 )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商铺出租给乙方 。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为:,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第二条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乙方缴纳租金的方式为:.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元的押金 。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 。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
第四条水电费、管理费、卫生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卫生费由乙方每月向有关部门交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但正常磨损除外 。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 。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如拖欠租金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
2.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 。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 。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
4.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