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审理申请书( 五 )


由于本案西安市乙公司与西安市甲公司拆迁安置合同纠纷一案的审理结果,必须以另案某某诉某某确认合同无效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案已立案受理尚未审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本案与该相关另一案,案由缘于同一合同,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特依法向贵院提出中止审理申请,请依法裁定 。
此致
西安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西安市甲公司
20XX年X月XX日
【篇5:中止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被告人):谢某,汉族,1965年02月02日出生,西安市艺术学校职工,住西安市碑林区……,电话…… 。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中止审理(2012)年碑民三初字第……号刘某某诉谢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
事实和理由:
刘某某诉谢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已由贵院受理,目前处于审理之中 。刘某某以其支付了谢某租房押金10000元、租金27000元为由,诉求谢某返还押金和多付房屋租金,本案争议焦点是谢某是否收取过刘某某的押金和租金 。对于该争议,也是贵院受理的谢某诉刘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的争议焦点,贵院经审理做出了(2012)碑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认定刘某某支付了谢某押金和租金 。谢某不服该判决,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被该院受理,该案现处于审理之中 。由于本案必须以该上诉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否则可能出现两个法院对同一案件事实做出不同认定的后果 。为了司法的统一性,申请人谢某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的规定,郑重申请中止对(2012)年碑民三初字第……号刘某某诉谢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的审理 。
此致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中止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刘玉军,系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请求:
中止贵院(20xx)粤x法民x终字第3xxx号案件审理 。
事实与理由:
鉴于该案审理过程中本案被上诉人刘xx提供的经见证的承诺书上非廖xx本人签名、捺指纹,经当事人调取(2xxx)云xx民初字xxx号案卷证据材料之2xxx年6月4号版本的见证书与(2xxx)云法民四初字第xxx号案卷材料之xx年6月4号版本的见证书进行比对:
监证人、xxx、廖xxx等签名、日期书写风格、样式均有较大出入,且见证律师并未亲自组织见证承诺书签名、捺指纹等,理由详见代理词第一大点 。加之对于(20xx)云法民一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是否生效尚有争议等 。同时廖xxx生前保存的笔迹及指纹均与承诺书中伪造的签名、指纹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