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办宴席承诺书怎么写?

附件
2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告知书
根据《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 , 举办、承办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应遵守如下食品安全要求:
1、举办、承办农村家庭宴席和承办者应举办者要求开展延伸服务时 , 均要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 , 要按照食品安全要求选择场所和加工制作食品 。
2、加工制作场地应清洁卫生 , 远离禽畜圈、厕所等污染源 。
3、餐饮具及工用具必须经过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
4、家宴制作者应身体健康 , 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 洗手后加工熟食品 。有传染病和近期有腹泻等胃肠道症状者不得进行食品加工 。外聘厨师应持有健康证 , 并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 。
5、食品原料应进货验收 , 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不得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病死毒死禽畜肉及鱼类;不得使用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 。
6、采购的肉类、水产品及半成品等若不能及时加工处理 , 应使用冰箱或冰柜进行冷藏(冻)保存 。
7、加工过程做到生、熟食品分开 , 生、熟食品加工用具分开 , 防止交叉污染 。隔餐食品必须煮熟烧透 , 有异味及不良色泽等不得食用 。
8、制作虾、蟹等海鲜类食品应具备专用场地和工具 , 用后立即消毒 。条件不具备者 , 不得使用和加工制作虾、蟹等海鲜类食品 。
9、不做或少做凉菜卤菜 。加工制作凉菜卤菜必须有专门场所、专用工具和容器 , 不得使用亚硝酸盐 。凉菜卤菜现食现做 , 尽量当餐用完 , 剩余尚需食用的应在冷藏或冷冻条件下存放 。
10、禁止采购、使用、存放亚硝酸盐 , 管好农药、鼠药、有毒化学物品等 , 防止化学性食物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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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了保障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 , 预防与控制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传染病的发生 , 我自愿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 自觉遵守《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 自觉接受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技术指导 , 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
举办者(签章) 年 月 日 专业加工服务机构、乡村厨师(签章)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章) 年 月 日
为了保障农村家庭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卫生安全 , 农村家宴举办事主和厨师在申办农村家庭群宴时 , 与村委会签订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 , 自觉遵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