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八 )


一、销售标的物
甲方向乙方出售如下产权物业:
1、 座落地址:北京市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2、结构: 建筑面积:
3、乙方购房用途:
4、房屋所有权人:
二、价格及付款方式
买卖产权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付款方式:
三、责任与权利
甲方:
1、须具备该房屋所有相关法律认可文件;
2、本合同签订后,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3、在办理过户期间向乙方提供该房屋产权证明及相关法律文件;
4、在办理过户期间拥有该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
5、保证上述房产无债权与债务纠纷 。
6、保证在立契之前把物业管理费 、水费、电费、燃气费、暖气费结清 。
乙方:
1、须提供过户所用之各种身份证明及法律认可文件 。
2、 及时支付购房款及相关税、费 。
3、 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上述房屋经产权过户并交接完毕后,该房屋即归乙方所有和使用 。
四、违约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条款执行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景德镇市路号的商品房(毛坯房)一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甲方保证对出卖的房屋拥有全部产权并有权进行处置 。
第二条房屋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甲方应于乙方付款后5日内将房屋钥匙及相关证件移交给乙方 。
第三条与房屋买卖及过户有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营业税、房屋维修基金、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公证费及土地过户费用等),无论法律、法规规定是由出卖方还是购买方承担,乙方均自愿承担,否则甲方有权退还房款收回房屋,由此给双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
第四条乙方付清购房款后,甲、乙双方应当在15日内到景德镇市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予以配合 。
第五条甲方已经交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元、水电煤气立户费元,乙方应当与购房款同时支付给甲方 。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交有关部门备案 。
第八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
甲方:乙方: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