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买卖合同( 七 )


九、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日期:日期:

二手车买卖合同


卖方:
买方: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车主名称:号牌号码:厂牌型号:初次登记日期:发动机号:车架号: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20xx年4月27日至20xx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20xx年8月 。行驶公里数:25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是)出租、(/)租赁、(/)非营运、(/)其它 。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车款为(不含税费)11万元;大写十一万元整 。买方应于20xx年9月1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全部由买方负担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
第四条违约责任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
第六条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