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应急预案怎么写?( 九 )


6 后期处置
6.1 水害抢险完毕,水害发生单位对抢险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点收入账,冲减支出,做到工完料净 。防洪备用物资的分配,应优先用于复旧加固工程,亦可移作基建、大修、维修使用 。
6.2抢通线路后,水害复旧工程要按照彻底消除水害根源、不留后患的原则,立即组织复旧施工,力争当年完成 。
1153311.doc 6.3各级财务部门应对灾害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坏、抢险和工程复旧费等进行统计,经核实后报上级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 。
6.4相关铁路局做好防洪应急工作总结,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并书面上报铁道部防洪指挥部 。
6.5因水害发生行车事故,由安监部门牵头,运输、公安、劳卫等部门配合,在最短时间内查明原因,确定责任,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奖功罚过,并向铁道部防洪指挥部汇报,向全路通报事故原因和处理结果 。
6.6因水害引发的行车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按照铁道部行车事故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其他人员伤亡,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处理 。
7 保障措施 7.1 物资保障
每年汛前,根据历年经验及预计可能发生水害的处所,各单位应在铁路沿线准备紧急加固和抢修的料具 。具体要求如下:
7.1.1相关单位材料厂、采石场和水害易发地段要储备足够的抢险料具,防洪料具均应在雨季前备齐,本着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分别存放在便于装卸的地点,以便发生水害时迅速进行抢运,未经有关防洪组织批准,不得挪用 。各铁路局防洪储备料具的数量、地点汛前要列表报部备案 。
7.1.2有关单位要对备用的推土机、装载机、拆装梁、工字梁、钢塔架等抢险设备进行状态检查,确保抢险使用,水害多发区段要配备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 。
7.1.3各铁路局应在适当地点设置水害抢险备用车,按规定向铁道部申请拨给,作为铁路路用车掌握使用 。遇有特别紧急雨情、水情预报,铁路局长可按铁路路用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时安排抢险备用车 。
7.1.4防洪备用物资应随使用随补充,直至汛期结束后,方可纳入分配计划 。7.2 队伍保障
7.2.1各级防洪指挥部每年汛前应对管内职工进行防洪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防洪法规,铁路防洪规章制度,《防洪》技术手册,防洪抢险的经验和教训 。
7.2.2大修处及有关施工段(队)组成防洪抢险队 。各级抢险队伍组成后,每年汛前要进行技术演练,熟练掌握铺设便线,架设便桥,组装拼装梁以及搭枕木垛、立排架等技术 。
7.3 制度保障
汛期,工务段应严格执行对线、桥病害处所的检查、监视制度 。在降大雨、暴雨时,工区、领工区应执行冒雨检查制度 。汛期内,各工区应有一定的人员留宿,以便夜间冒雨检查和参加抢险 。工务段应为留宿人员设置必要的备品,并应按规定支付夜餐费 。在业余时间及假日出动检查者,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汛期工务段及有关单位应有轨道车及汽车司机在单位值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