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作合同格式怎么样?(19)


第六十一条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二条 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或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作公司合同之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其他合作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作公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 。按其对履行合作公司合同影响之程度,由合作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
第十九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
第六十四条 合作各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如经过协商调解无效,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
在仲裁过程中,除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
第二十章 文字、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注:也可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两种文字如有解释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
(注:若只用中文写成,则可省略) 。
第六十六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文件,包括: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以上附属文件如果与本合同相矛盾时,以本合同为准 。(注:没有的附件请删除)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报经外经贸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
(注:如附件不能一同报批,条款中则不应列入有关附件内容 。)
第六十八条 合作各方如用电报、电传发送通知,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 。本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若地址有更改,须及时书面通知合作各方 。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作各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签署 。
(注:如果各方均由法定代表签字,则(授权代表)要删掉 。否则,以下各签字人的身份要分别区分列明 。)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