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学历提升申请毕业的流程是什么写法怎么样?( 三 )


1.从2006年8月1日开始 , 凡是通过网上办理由外省市转入本市的考生成绩均由市自考办提供统一打印的“外省市考生转入本市考籍档案证明” , 各区县自考办在组建毕业档案时 , 要将该证明连同考生在申报毕业时提供的转入本市的课程合格证原件等材料一并放入考
生档案(无外省市开具的转档介绍信) 。
2.在2006年8月1日以前由外省市转入本市的考生 , 其毕业申报程序、办法及毕业档
案管理办法没有改变 , 仍按以往的政策执行 。
四、关于“课程合格证丢失”问题
1.本市自考生丢失了课程合格证 , 经区县自考办核实确有课程合格证存根或合格试卷存
在 , 可以不用补办丢失手续 。
如果考生丢失了课程合格证 , 区县自考办核实没有课程合格证存根或合格试卷存在 , 考生必须办理课程合格证的补办手续 , 填写“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补单科合格证证明” 。
2.由外省市转入的考生 , 若丢失课程合格证 , 如有外省市转档证明(注:属于2006年8月1日以前)或市自考办的打印的外省市转档证明(注:属于2006年8月1日以后) , 可
以不用补办丢失手续 。
如果考生丢失了课程合格证 , 又没有外省市转档证明(2006年8月1日以前)和市自考办打印的外省市转档证明(2006年8月1日以后) , 区县自考办不予办理毕业申报手续 。
五、关于“专科、本科专业同时申报毕业”问题(不含外省市转入)
凡参加并取得了天津市举办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 , 在办理毕业申请时可同时办理专、本科毕业申请手续 。(注:由外省市转入
本市的不能办理专、本科同时毕业)
1.专、本科同在一个考籍区县的 , 一并申报即可 。
2.专、本科不在同一个考籍区县的 , 考生须先到专科专业考籍区县自考办办理专科专业毕业申报手续 , 再持申报专科专业毕业区县自考办提供的专本同办证明(区县自考办须盖
章) , 到本科专业考籍区县自考办办理本科专业毕业申报手续 。
六、关于“由外省市转入本市的考生申报毕业”问题
由外省市转入本市考生的毕业申报时 , 其考试科目应符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移工作暂行办法(2006年修订稿)》的文件规定 , 即“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本市的考生 , 须取得天津市的合格成绩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 , 方可在我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