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学历提升申请毕业的流程是什么写法怎么样?( 四 )


录取者不受此限)” 。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者 , 区县自考办不予办理毕业申报手续 。
七、关于2009年本市范围内的各类高等院校(不含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学
校颁发的学历证书 , 申报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申报资格”问题
本市范围内的各类高等院校(不含成人高校)2009年应届专、本科毕业生 , 参加了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学习并取得了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合格成绩 , 但尚未得到原高等院校颁发的学历证书 , 但需要申请自考本科专业毕业时 , 须持原所在高等院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资格证明到本科专业考籍区县自考办办理相关的毕业申报手续 。考生在领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时 , 必须持原高等院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
印件由区县自考办保存)到本人考籍区县自考办领取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证书 。上述情况 , 仅限在2009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本市各类高等院校(不含成人高校)学历
证书的应届专、本科毕业生 。
八、关于申报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学历证书核验”问题
根据教育部(2004)25号文件精神 , 市自考办将继续核验考生申报自学考试本科专业
所提供的专科(或本科)学历证书 。
经过核验 , 如考生所提供的专科(或本科)学历证书在国家学历认定部门没有注册(或无数据信息) , 需要由考生本人到国家(或国家授权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学历认证机
构作学历证书认证 。
1.各类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其他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含军队院校)的认证 , 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及其授权的代理机构进行学历认证 。
2.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也可以办理本市和外地毕业生的学历认定工作 。
3.考生将得到的学历证书“认定证明” , 交到本人的考籍区县自考办;经区县自考办审核
登记汇总后 , 由区县自考办上报市自考办换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
九、关于“专业证书”的申报问题
毕业申报期间可办理专业证书的申报 。考生的申报材料由区县自考办核验、签字、盖章
【自考学历提升申请毕业的流程是什么写法怎么样?】后 , 随考生档案一并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