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工程合同

甲方:云南电力线路器材厂
乙方:曹翔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
一、名称:不锈钢宣传栏安装工程 。
二、项目说明:
1、本合同总金额为预计工程总价,最终按不锈钢宣传栏实际安装数量结算为准,单价不变 。
2、此合同签定后甲方若有补充工程项目,或分步完成项目,甲方需签字确认 。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验收:
1、乙方按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对甲方不锈钢宣传栏进行安装施工 。
2、甲方审核确认标识样式、色彩、内容、规格大小、安装位置 。
3、乙方严格按设计图纸和确定的材料、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 。甲方按设计要求、相关规范、或投标封存样品进行验收 。
四、质量保证及期限:
项目工程的安装由乙方负责 。保修期为1年(自验收之日起计 。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发生维护费用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材料及加工成本费用) 。
五、工期:工期为30天,以甲方确认制作数量的施工图给乙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
六、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并按合同约定的安装方式现场安装完毕 。
七、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玖万柒仟贰佰陆拾贰元整
(小写:97262.00元人民币)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2、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尾款人民币柒万柒仟贰佰陆拾贰元整;
3、乙方为甲方开具发票 。
4、工程款通过转账支票支付 。
九、责任与义务:
1、乙方自负施工安全责任,因乙方施工造成财产和人身伤害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
2、乙方确保安装质量,因安装质量问题给甲方或第三者造成财产和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此责不因保修期到期免责 。
3、乙方施工应做好现场成品的保护,施工中造成成品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工程验收前的成品保护,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予以积极协助 。
4、乙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安装任务,除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外,若乙方不能如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格的0.1%支付甲方的违约金 。
5、乙方不能履行售后服务承诺,甲方可请第三方进行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具实承担 。
6、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除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外,若甲方不能按期支付乙方款项,每延期一天甲方按合同总价的0.1%支付乙方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