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工程合同( 二 )


7、本合同签字生效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经甲方签字认可,工期顺延 。
十、其他:
1、本施工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
2、双方协商无法解决事宜,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机关解决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3、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

不锈钢工程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本着相互尊重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业务,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完成任务,共同信守合约,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
一、主要要求:
(一)项目名称:苏中钢铝市场内一期工程的不锈钢项目(扶手、联廊护栏、不锈钢落水管等的制作安装)
(二)安装地点:苏中钢铝市场内
(三)其它内容:无
(四)预算总造价:捌拾捌万零捌佰零柒元 。(计880807元)
(五)技术资料及图纸提供方法:甲方提供图纸,提出具体要求
二、制作期限:
本合同内容从20xx年6月26日设计制作开始到20xx年1月31日之前完毕 。
三、结算方式:
1.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总造价5%为进场预付款,暨人民币40000元,开工后根据形象进度付款,余款在工程安装结束后壹拾伍天内按实际所量尺寸一次性结清,尾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半年后结清 。
2.合同操作期间,合同外增加内容,甲、乙双方认可后,甲方应先支付增加部分款项的50%,余额50%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
四、施工、拆除与设计变更:
1.乙方根据要求组织制作,并达到合格标准 。
2.施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现场的协调工作 。
五、工程交验与保修:
1.乙方在工程结束后通知甲方两天内验收 。如逾期不验收,甲方使用的,则乙方做验收合格通过 。
2.验收时,如发现甲方责任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提出返工或补修意见时,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收取相应工本费 。如乙方造成质量问题,则由乙方免费更换 。
3.工程保修期为1年(人为及不可抵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
六、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1、甲方委派储呈根为驻现场负责人,并与乙方储开银为现场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
2、乙方应教育工人,严格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并遵守工地现场的有关规定,在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
七、特别说明:
该项目现场如需要用电源应安排在离产品1米范围内 。现场安装定位及其他涉及安装需要协调之事由甲方解决;
八、其他条款:
1.委托方在审定承办设计内容时,请仔细审核项目中的每一细节内容,审定后签字或认可说明,经确认后发生差错,由委托方承担所有责任及全部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