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购买合同(11)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木购买合同


购货人(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 。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
第二条、所需苗木的品种、规格、单价和数量表 品种:松树苗 规格:60cm 单价/株:13/株 数量(株):34616株 金额合计(元):450008元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肆拾伍万元零捌元整
第三条、 交货规定
1、签订合同后预付十万元定金,剩余款收到货一次性付完 。
2、接货地点:榆林市榆阳区麻地湾 3、交货日期:20xx年5月30日
第四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 。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10%(1%~20%)的违约金 。
2.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
3.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
4.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
5.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5%~25%)的违约金 。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甲方无故拒收送货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10%(5%~2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
2.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20%的违约金 。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乙方交货日期得顺延,甲方并应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
4.甲方如向乙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
5.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6.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