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合同( 四 )


8.甲方在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 , 如乙方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停工 。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 , 野蛮施工造成伤亡事故乙方责任自负 。
9.乙方必须执行甲方进度计划 , 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 , 每延期一天罚500元 。
10、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7日内必须向甲方项目经理部报送进场人员花名册进行备案 , 并每人交1寸彩色正面相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并保证进场工人无违法犯罪人员 。负责出现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未向甲方报送名册、照片、身份证的人员 , 甲方不承认其在甲方的工作关系 。按甲方要求组织足量且部分特殊工种需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操作证的施工人员进场 。
11.乙方在施工现场不得发生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现象 , 每发生一次甲方对乙方处以1000元处罚 。若同其它分包单位发生打架斗殴现象 , 情节较轻的 , 处责任方每次罚款1000元 , 违反法律公安机关处理 , 项目部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
12、确保工作面及施工现场的整洁 , 做到日清;工程完工后 , 清运所做工程项目的周转材料、自用工具、机械和设备 。交工前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 , 并负责修复造成的损坏 。(尤其因改线路造成对已抹灰墙面的破坏)参与交工验收 , 负责交工验收时提出的缺陷 , 并进行无偿的修理 , 直至达到交工验收合格为止 。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对于所干工程不符合要求的 , 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 直至符合要求 , 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责任 。对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验收达不到质量要求 , 各单项工程均按实际造成的损失价值从人工费中扣除 。对单个工程延期交工的 , 每延期一天罚500元违约金 。
2、乙方在施工中队伍素质太低 , 达不到施工合同要求 , 工期不能保证 , 技术过硬的工人少 , 工程质量和工期达不到要求时甲方随时要求乙方退场 , 在施工途中不能随便向甲方要求加价或停工 , 否则甲方有权另换施工队伍 , 甲方只能按乙方的工作量的60%结算 。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准备充足的劳动力 , 保证劳动力不受季节、节假日的影响 , 如中途因劳动力不足或其它原因停工 , 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乙方放弃完成本工程的承包内容时 , 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后果 , 并且甲方将只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 60%的工程款 。
4、乙方出现转包工程现象且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调动安排、技术、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本合同要求、或违法、违规或盗窃、损坏甲方机具、设施及浪费材料等 ,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如乙方人员不退场 , 且闹事 , 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