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合同( 五 )


七、施工质量
1、依据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本合同作业范围内所有工程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以甲方、监理方验收认定为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 , 确保实现质量目标 。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 ,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返修直到满足质量要求 。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 , 由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裁决 。裁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 , 由责任方承担 。
4、质量检查:乙方完成约定工程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施工 , 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 , 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 随时接受甲方以及各级质检部门的检查、检验 , 并按要求返工、修改 , 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 。
5、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 , 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组织验收 , 经监理公司验收合格 , 在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如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 , 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返修自检 , 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 , 返修费用乙方承担 , 未经验收不得自行隐蔽 , 如有自行隐蔽 ,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或有关单位的验收要求剥露和开口并负责恢复 , 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
八、安全与文明施工:
1、按现行安全检查标准和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施工 , 乙方必须按规定配戴进场所需的劳保用品 ,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所需的安全帽、高空作业所需安全带在甲方领取 , 工程完工后如数退还给甲方 , 如有丢失乙方按原价赔偿 , 如乙方不按规定配戴 , 及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 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 凡罚款金额均在乙方人工费总金额中扣除 。
2、乙方必须文明、安全施工 , 在施工过程中及上、下班途中及施工现场 , 出现的任何大小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 甲方不负责任何费用 , 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负责人必须坚守施工现场 , 否则 , 甲方有权按缺勤一天罚款500元 。(不影响工作请假同意的不罚) 。
九、后勤:乙方食宿自行负责 , 甲方不承担费用 。
十、其他:
1、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 , 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履行完全部义务 , 劳务报酬支付完毕 , 除保修条款外 , 其他条款即告终止 。保修期满 , 完结保修事项 , 结清保修金后 , 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