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代理销售合同(11)


六、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 , 其收佣百分比如下:XXXXXXXXX元按XXXXX%收佣;XXXXX元按XXX%收佣 。
2.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 , 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应另开发票 。
3.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
4.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 , 甲方在收到货款后 , 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
5.乙方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 , 如甲方不予接受则无佣金 。若乙方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 , 乙方无权索取佣金 , 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甲方的责任 , 则不在此限 。
七、商情报告
1.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 , 每XXXXXXXXX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 。甲方还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
八、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应收集信息 , 争取客户 , 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2.乙方可通过广告活动 , 宣传代理产品(服务) , 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
3.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 , 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
4.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推广活动 , 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 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
九、竞业限制
1.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 , 乙方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 , 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 。同时 , 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
2.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的XXXXXXXXX年内 , 乙方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 , 本合同终止后的XXXXXXXXX年内 , 乙方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 , 予以竞争 。
3.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 , 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
十、合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 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 , 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 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
(1)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 , 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 , 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