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发包合同怎么写?( 二 )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
2、本工程由乙方设计施工方案 。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 , 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 工期顺延 。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 , 其返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相应的材料损失费)由乙方承担 , 工期不变 。
5、在施工过程中 , 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或乙方驻工地代表联系 , 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 , 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 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 , 甲、乙双方商定最终竣工日期 。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 乙方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 。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 , 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 甲方应予承认 。事后 , 若甲方要求复验 , 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合格 , 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 工期也予顺延 。若复验不合格 , 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 但工期不予顺延 。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 , 甲方应自接到通知7日内组织验收 , 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 , 另定验收日期 。如通过竣工验收 , 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 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 , 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现场安全 , 防止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人身伤害等事故发生 。如遇上述情况发生 , 乙方应自行负责修复和赔偿 , 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 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 , 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本合同签订后 , 甲方先预付第一条第五款约定工程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于乙方 , 在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 双方对实际完成的工程任务进行结算 , 并由甲方支付至工程实际总价款(包含工程变更部分 , 如双方对于工程变更部分有争议 , 可共同提交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90% , 剩余10%作为工程保修款 , 于保修期届满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