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读后感300字怎么写?( 七 )


也许会有人哀叹主人公对待黄金的态度,那么比尔的下场会使人清醒“几根才啃光的骨头”“许多狼的脚印”“一个跟他自己的那个一模一样的厚实的鹿皮口袋,但已经给尖利的牙齿咬破了” 。所有这些都暗示了比尔已惨遭狼害 。比尔至死都带着金子,可是一旦性命不保,纵然金子完好无缺又有什么用?荒野让黄金的本质暴露无遗 。
文明意义上的“黄金”是金钱财富,是功名利禄,然而这一切无不是身外之物,生不能带来,死不能带去 。比尔这样的淘金者历尽艰险想换取的不过是一场虚空 。如果说黄金让我们认清了文明的虚妄,那么在小说中我们还能看透一个虚假的文明符号——枪 。身处环境险恶的北国,淘金者几乎人人都携带枪械 。在伦敦的诸多“北方故事”中自然也少不了对枪的提及,这些文本中的枪的意义已经超出了个体淘金者的随身武器,而拓展到人类进犯大自然时引以为荣的工具和帮凶,这些携带武器闯入原始自然之地的人也几乎都以自然的征服者自居 。《热爱生命》的主人公也带着枪,然而这支枪是一支失效的枪 。“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小说开头主人公对比尔说的话就表明枪里没有子弹 。没有子弹的枪几乎等同于废枪,它早已承担不起侵略征服的重任,甚至不能为主人公猎到食物 。当饥肠辘辘的主人公看到一头鹿时“,他无意识地抓起了那支空枪,瞄好准星,扣了一下扳机” 。结果无非是鹿听到声音逃走了 。主人公“骂了一句,扔掉那支空枪” 。他并没有真的把枪扔掉,作为来自文明社会的人,他仍然在枪上寄有希望,仍然想着地窖里的子弹 。然而当他再次遇见猎物——一只松鸡时,他不得不“把枪当作棍子来打它”,像原始人那样捕猎 。可是枪最终没能给他打下任何猎物,而他最后也终于丢掉了枪 。枪对于人而言不过是文明的伪装,主人公继黄金之后又丢弃了枪,实则是甩掉了身上层层文明的外壳,而在此过程中人的本性及他在自然界中的真实地位也得以显露 。
人类的生态定位人是什么?人的生命源于自然,人是自然之子 。曾几何时,原始人对人的自然属性倒是铭记在心 。“远古时期,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一个新生
物种,是自然中的弱者 。人对大自然十分崇敬和畏惧,他们必须匍匐在苍穹之下,在自然的风雨中寻找最起码的生活条件 。先民们在实践中意识到自己在自然界中的渺小,意识到人的力量对于自然力和‘天道’来说是微不足道的??”然而随着文明的发展进步,人们过高地估计了自己,并开始滥用人对自然的开发能力,甚至妄图征服自然、统治自然,自然从“人类的母亲和摇篮”变成“人类的敌人和战场”,成了人类驯化征服的对象 。